美乐读小说 - 经典小说 - 野有蔓草在线阅读 - 第九十八章:桥归桥,路归路

第九十八章:桥归桥,路归路

    韩一与林讼师讨论官司,提出办法设计伍家母子在公堂招认身份。

    林讼师以为一来己方准备证据充足,二来,韩一的法子再高明,府尹准定给闭门羹吃。

    “但凡涉及职务权柄,府尹大人一言不听。比如判案,先时王府世子犯案,府尹大人因证据齐全,按律处死便处死,多少勳贵出面求情全不中用。韩赵娘子能让他宽限期限,已极难得。”

    韩一道:“我打算由刑名师爷着手。刑名师爷协理判案要务,必是府尹亲信中的亲信,在阿野官司上正好、也最说得上话。”

    “这一样有难处,府尹手下那位刑名师爷从不违逆他东家性子。那翟师爷忠心耿耿,近来朝里多嫌府尹处事断案武断,他每日逐朝逢人叫屈,替他东家辩驳。”

    韩一道:“如此,机会更大。”

    原婉然见韩一成竹在胸,心下宁定许多,照旧在升堂前夕,回四喜胡同家里预备,等待迎接赵野。

    其余时候,她都待在田婀娜私宅。

    初时她盘算搬回四喜胡同,田婀娜劝道:“韩大哥替小野哥哥打点官司,这几日又教军中召回当差,白日里常不在家。嫂子若搬回家,万一小野哥哥那对头趁你落单动歪脑筋,该如何是好?留在我这儿,好歹几个下人随时照应。”

    因此她与韩一在田家住了下去,一天天过去,两人相处日渐自在,眨眼又到了升堂的日子。

    府尹升堂便问新证人何在,林讼师应道虽寻着证人,但已身故,原婉然曾找到证人日志簿册,上头载明伍乞儿未死,可惜那簿册为天运伙计毁坏。

    因那帮天运伙计藏匿无踪,林讼师请来那乡村遗孀作证,寡妇禀报原婉然确实找上她家,翻阅过亡夫日志,至于簿册上写的什么,她并不知情;当时她下厨房烧水,不知怎地昏倒了,醒来后由原婉然那方人嘴里知道天运伙计找过麻烦。

    府尹询问可有与赵野非亲非故的人可证明此事。

    林讼师道:“并无这等人证,不过,赵家已寻得伍乞儿。”他报上盯梢伍大娘一事,因此查得伍乞儿栖身在东王庙,现今化名“吴安”。

    伍大娘在公堂上一径低头静默,不到府尹问话绝不抬头吭声,尤其回避赵野所在方向。当林讼师提及伍乞儿未死,她面色苍白晃了晃,及至伍乞儿下落被拆穿,那两只眼睛扎在林讼师身上,直要射出箭来。

    “哪有此事?我孩子早死了。大人,我孩子早死了。”伍大娘嘶声道。

    府尹轻拍惊堂木,“休得鼓噪,是非曲直本官自有计较。”便吩咐拿人。

    衙役快马去了,将林讼师指称为伍乞儿的吴安带了回来。

    那伍乞儿瘦成皮包骨,蓬头乱发精神委靡,必须教衙役架着拖进公堂。他神色慌张,上了公堂看了伍大娘几眼,这时伍大娘平静许多,直挺挺跪在地上,与他四目相触,只一眼便扭过头,好似遇见陌生人一般冷淡。

    伍乞儿便瞥向跪在伍大娘附近的赵野,霎时眼睛瞪圆,随即回复战战兢兢模样。

    府尹教伍乞儿报上姓名籍贯,伍乞儿陪笑道:“草民姓吴,名安,定州人氏,大人拘提小人,不知为了何故?”

    府尹教一旁师爷告知官司详情,以及赵野一方指称他乃案中死者伍乞儿。伍乞儿大声喊冤,请府尹派人去定州详查他来历。

    堂下听审的原婉然看向身旁韩一,伍乞儿以查明身份拖延官司,正合了他事先猜测。

    随同伍乞儿来的还有他所雇下人,那下人禀道他由牙人介绍干活,只管日常服侍,并不知东家来历。

    府尹跟着问赵野,“你可认得吴安?”

    赵野道:“禀大人,这吴安与当年伍乞儿眉目有几分相似。”

    伍乞儿大喊:“你生安白造,老子自姓吴,不姓伍。”

    赵野并不理会,向府尹道:“大人,草民打黑擂台时,曾咬下伍乞儿左耳。”

    府尹派衙役压住伍乞儿,衙役拨开他垂发一看,果然少了一方耳朵。

    “大人,小的耳朵原是让狗咬了。”伍乞儿辩道,提及“狗”字不觉切齿。

    府尹又问伍大娘,可认识堂上这位自称吴安的男子,伍大娘大声答道:“不认识,见都不曾见过。”

    林讼师道:“你们日日在东王庙相见,如何不曾见过?——请大人传唤东王庙殿主上堂。”

    府尹依其所请,那道士早已候在堂外,很快上来,报上东王庙殿主身份,专司看管神殿,负责洒扫殿内,烧香点烛。

    林讼师便指向伍大娘母子,问道:“道长,可认得堂上这两位?”

    那道士答道:“认得,这位大娘乃本庙香客,近日来,天天进庙拜神,这位男施主则寄住本庙。”

    “道长终日看守神殿,可曾见过这两位往来?”

    伍大娘见道士上堂,本来咬唇不语,听到林讼师如此询问,神情登时有所松缓。

    而那道士答道:“这却不曾,以贫道所见,这两位不曾交谈过只字片语。”

    林讼师道:“那么,这两位可曾碰过面?”

    “有,每日黄昏,这位大娘进庙烧香,而吴施主亦总在同时出房礼拜,两人同在一殿。”

    林讼师转头问伍大娘,何以方才供称不曾见过伍乞儿。

    伍大娘道:“我进庙烧香,再说男女有别,自然不在后生家身上留神。”

    林讼师:“我问过您从前街坊邻居,您鲜少敬神礼佛,这些日子一反常态日日烧香,难道不为探视寄居在庙里的儿子,母子俩确定各自安好?”

    “这……我临老改了脾性难道不行?我与吴安同时礼拜不过巧合,要是凭这事便咬定我们是母子,莫不每个与我同殿的男香客全是我儿孙?”

    她这么一说,堂下听审的百姓有的发出低笑。

    林讼师便传物证,几个汉子抬上一截木柱。

    “大人,这是黑擂台一截柱子,当年伍乞儿攀爬绳网,曾在柱上留下血手印,请仵作查验柱上掌纹与那吴安是否相合。”

    伍大娘脸色坏了,连忙细看那木柱,不一会儿道:“大人,您别教那讼棍哄了去,木柱上几道手印并不齐全,知道是谁人的?”

    那仵作果然禀报,木柱掌纹虽有几处与吴安相似,但无法十分确定。

    伍大娘道:“大人,赵野一家一门心思替赵野脱罪,居然攀指扯淡冤枉好人,大人千万别上当。民妇只求帮儿子申冤,万一害了无辜,就是死都不能合眼。”

    那伍乞儿亦连声喊冤,道:“大人,草民真是吴安,绝不是伍乞儿。堂上叫赵野的这厮,还有告他的老虔婆,草民一个不认识。”

    林讼师道:“大人,我方尚有物证,请传唤归有财作证。”

    归有财上公堂后,证明林讼师随后递上呈堂的生死状属于伍乞儿。

    此前他声称并未留下生死状,到头却拿出赵野那一份,可知伍乞儿的生死状亦可能犹在。

    韩一便出价,连同赌场那根沾了血手印的柱子一并买下,归有财果然吐出生死状。

    当年伍乞儿参加黑擂台犹年少,指纹细小,为求周全,林讼师递上西洋水晶镜子让仵作对照。仵作将镜子放在指印上,指纹清晰可辨许多,他头一回见到这等精巧用具,啧啧称奇不已。

    原婉然在堂下说不出什么滋味,那镜子乃是赵野生父那方亲族供应。姜怀恩日前联系她,赵野生父已殁,亲族那边意思是,但凡不妨碍律法,赵野打官司要用人,他们便出人;要出钱,便出钱。

    此外,念在血亲份上,会给赵野一笔银子安家,余生不愁吃穿,之后双方桥归桥,路归路,不必相认。

    原婉然品出赵野生父亲族嫌弃赵野,登时恼了,况且彼时已有韩一出谋划策,她便请姜怀恩代为回绝那些亲族的“好意”。

    姜怀恩让她多考虑一阵子,后来韩一取得伍乞儿的生死状,指纹却不好认清,田婀娜提起客人讲过西洋水晶镜子的妙用,不过这等镜子在大夏数目屈指可数,她思来想去,腆着脸回头求了姜怀恩。

    仵作验证后,声言吴安与伍乞儿指纹符合。

    府尹道:“伍门常氏,人证物证俱全,你儿子伍乞儿明明在世,你包庇逃犯,更挟怨诬告赵野,可知罪?”

    伍大娘道:“大人,大人,那吴安和我孩子指纹相同只是凑巧,吴安无辜。”

    “那吴安不但凑巧与你儿子指纹相同,他们还年岁相当,一般缺了左耳。”

    “事有巧合,您上回听赵野媳妇胡吣,怎地这回不听我说?大人,人命关天,您不能随自个儿高兴胡乱判案。”伍大娘辩道,伍乞儿亦在堂下喊冤。

    “铁证如山,容不得尔等狡辩,来人,将伍乞儿送进大牢。”

    衙役依令行事,伍大娘哭道:“大人,牢里时疫流行,吴安身子骨弱,送进牢里一准有去无回。大人,您这是枉杀人啊。”

    伍乞儿跟着哭喊:“好个青天大老爷,枉杀无辜,枉杀无辜。”

    衙役要拖走伍乞儿,伍大娘死死抓住伍乞儿衣角,大哭道:“我替自己出怨气,反倒害了别人家骨rou。大人,我不告赵野了。大人,我孩儿的确自个儿摔死,是我气不忿赵野日子顺遂,诬告他杀人。一切罪过都在老婆子身上,不干吴安的事。”

    堂上乱作一团,府尹喝令衙役按住伍大娘,其他人押走伍乞儿。伍乞儿给拖到堂下,经过听审百姓,其中一个中年人咦了声。

    “这不是我大侄子吗?”那中年人顿了顿,扬声道:“大人,我认得这人,他不叫伍乞儿,也不叫吴安。”

    3vv_p01 8_D eφ-w-`_

    3vv_p01 8_D eφ-w-`_

    作者留言分隔线

    3vv_p01 8_D eφ-w-`_

    3vv_p01 8_D eφ-w-`_

    1文里的水晶镜子即是放大镜,古代东汉就有,不过倍数不知道大不大。本来想把镜子写成大夏出产,为了剧情需要,只好安上“西洋”,加重突显它稀有珍贵。

    关于木柱上验掌纹这件事……掌纹比指纹粗长好辨认,但手掌沾血,印在可适合作柱子用途的那类木材上,究竟能不能清晰显示,我找不到资料,实验只能做到指纹印在木板上,确定用rou眼或放大镜都分辨不出纹路。总之,这节姑且存疑

    2这章我预估最晚今天下午能完稿,没想到爆字数′;︵;`

    现在先上这三分之二,晚些补上剩下的部份

    3如果顺利,明天应该会开脸书粉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