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乐读小说 - 经典小说 - 美式杀人手法在线阅读 - Nate

N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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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te]

    女人的眼睛总写满她们的欲望。

    情欲,性欲,食欲。

    而的男人的眼眸会闪过他们的需求。

    物质,权利,自我。

    可那双黑色的眼珠里似乎什么也没有,只有如同黑夜一样的幽深。

    看着她的眼睛就像看到了炼狱,真切的告诉你,人,也可以如此痛苦。

    遇到那个女人是在某一个周五的下午,那天阳光灿烂,天气好的不像样子。

    纽约似乎很久没有出现这样的大晴天,街上的一切活物,都焕然生机,枯木逢春,他站在黑暗街道的深处,远远注视着,阳光与他仅一步之遥,他将手中的烟头丢在地上,冒着火光的,未熄灭的。

    不要担心,这里不会发生火灾。

    因为这条街道不缺潮湿。

    唾液,尿液,泪液,总会有能熄灭它的东西,人体内的水分占据人的70%,数据看来,足够多的人是能扑灭火灾的。

    当然,这是谬论。

    别怪他,毕竟没读过很多书,说出一些荒谬的话也实属正常,不过无关紧要,纽约并不需要懂得太多的人,听得懂话就好,你看,他甚至连圣经都没看过一个字,就会有人哭着,喊着,扒着的裤脚,吻着他的皮鞋,叫他上帝。

    好吧,告诉我,你想要多少?

    **的作用于他只不过是麻醉钱的开胃小菜,食物里的调料品。

    不好意思,说跑题了。

    在他抽完最后一根烟,准备迈出那肮脏腥臭的街道,走向交货人的时候,她从那幢红色的酒店里狂奔而出。

    迎着阳光,她大张着手臂,扬着笑容奔跑,快乐的像一只海鸥,身上踊跃着自由的色彩。

    他顿住脚步,

    下意识将手伸进口袋里。

    白糖和他手里的东西都是白色的粉末,人们喜欢吃甜食,是因为糖分促使多巴胺分泌。

    但是人们喜欢它的原因?

    生理层面倒也可以深入探讨一下,只是这个该死的世界,并不在乎它存在的意义,只在乎它的价值。

    他并不相信世界上有无缘无故的快乐,痛和打击到是可以突如其来,并且他毫不意外。

    高跟鞋踏在地面的声音越来越远,口袋里的电话铃声到是越来越响。

    “hello”

    他接起电话,但眼睛没有移动一丝一毫,跟随着她穿越了很远很远。

    ……

    ……

    “OK”

    这通话乏味极了,甚至比不上他今天吃的午餐有味道,起码熊猫餐厅的不会忘记放糖和盐。

    而炒面和炒饭的味道很不错,总之比餐厅里意大利面要好很多。

    他很久没有见到过东方面孔,亚洲女孩来到这里的原因只有两种。

    金钱或者毒品。

    但似乎没有一样是他想要理解的。

    他攥紧了手里的东西,很显然,他宁愿她来这里的原因是因为外星人要攻占地球了,而整个纽约只有这一个地方是净土。

    这里并不适合阳光照耀,地狱没有耶稣的光辉照样活的很健康,倒是教堂里那些嘀嘀咕咕的牧师早早的去世了。

    可见阳光有的时候,也未必是好东西。

    不要纠正他。

    他都说了,他没读过很多书。

    美国的书是黄金,所以比起阅读低俗小说,他宁愿去看R级片里女人搔首弄姿,或者看一部成龙的片子来打发时间。

    放肆的手脚,流畅的动作,明明是个小个子,却好像是蕴含了无穷的力量一样。

    那一头的黑发真他妈像个扫把。

    呵呵。

    他不屑的轻哼出声。

    黑发和黑皮肤,他不知道哪个更让他讨厌一些,起码他是这么以为的,在他有脑子之后。

    大概是因为这个世界总是白色的,所以白色才这么受欢迎。而黑色惹人厌恶?

    白色的粉末,白色的女人。

    在他蹲守场子的时候,会有女人不知死活的挑逗他,将她涂了色素的手指往他的下面抹,裤裆里的东西倒是跳动的火热,毕竟他还算一个正常男人,

    但他实在没有一丝兴趣。

    枯草般的头发,肥腻的大腿,和上了过量白粉的脸蛋,让他并没有下嘴的欲望。

    与其亲吻女人,他宁愿和旁边女装的越南佬搞基,起码据很多人说他很会夹。

    而且技术很好。

    尤其是嘴方面。

    但他现在身下却立了起来,硬邦邦的,像个大棍子揣在裤子里。

    他讨厌黑色,讨厌女人。

    嗯。

    收回视线,他抬头望着天空,烈日灼灼。

    FUCK。

    他得去打探一下她叫什么名字,这么想着,他却没有丝毫移动。

    黑发原来也能如此柔顺,他原本以为所有女人都是扫把一样的发型直立在脑后,像从来不曾进化的女版猩猩一样,杂乱而茂密。

    她似乎开心极了。

    妈的,这个该死的天气为什么这么好,他迈动步子,走出黑暗。

    不要在遇见了。

    他真的这么希望。

    哪怕是死在黑夜里,也不要让我遇见。

    大雨如期而至,可见天气预报不也总是不准确,他打着伞,听着雨点,面无表情的等在原地,手里的打火机一下又一下燃着,怎么也对不准嘴里的香烟。

    于是他歪着头夹住伞柄,将打火机凑近,火光点亮在他面前。

    呼。

    他满足地长叹一口气,伸手挠了挠脖子微微发痒的地方,一下,一下,知道黑色的皮肤开始冒出血迹,他才停止。

    疼痛吗?

    看着指甲缝隙中的血液,他挑了挑眉,感觉不到,他松开脖子,将手里的伞重新握紧。

    嘴里的烟忽然没什么味道了,寡淡的像是美式咖啡,他夹住,任由它燃着。

    这个该死的世界不给人留活路,下雨天是有钱人的天堂,因为他们说雨后的天气闻起来有泥土的清香。

    妈的,真有趣。

    老鼠和蟑螂也喜欢下雨天,但他们从不会进到别墅里。

    火光渐渐熄灭,他抬头。

    黑色的包臀裙紧实的包裹着她的大腿,白的渗人。

    她楞楞的站在酒店的门口,望着面前的大雨,一动也不动,黑色的眼珠毫无生机的转动,像是店里售卖的木偶娃娃。

    一定是因为阳光不总是照进这里,所以她变得萎靡,衰败。

    他举着伞,在角落的深处,凝望着她。

    在这个该死的时刻,他居然觉得她美极了,魔鬼在人间,而上帝在天堂。

    他们总是说自己的主怎样怎样造福于他们,可发起疯的时候,他们只想见到魔鬼。

    忽然,她开始大笑起来,像他见过的所有疯女人一样,她跪倒在原地,双手紧紧的抓着那厚重的毛毯,她想要撕扯,但是它太重了,于是她一下又一下的垂着地面,笑着,哭着,流着眼泪,划过她彩色的妆。

    笑着,笑着,她开始呕吐。

    用力的呕吐,没一下都撕心裂肺,带着把自己腐烂的灵魂联通着一身皮rou,全部都吐个干干净净,男侍者并不管她,只是任由她独自一人发着疯,流着泪,然后重新恢复,那副木偶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