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乐读小说 - 经典小说 - 疯批白月光在线阅读 - 51.天藏

51.天藏

    

51.天藏



    火越烧越旺,火焰越升越高,带着驱散寒冬的力度,将四周的空气都烧得火热,一阵阵的热浪席卷开来。

    外面停着几辆消防车,一位看上去文质彬彬的老绅士正跟消防队长说着话:“你跟小伙子们说说,不要紧张,火烧起来之前我们就做好防火带了,不会让火势蔓延开。”

    “老先生,我明白您的意思,但是,”消防队长指了指不远处坐在台阶上的男人,“房屋内部一旦有东西经过高温炙烤,发生膨胀爆炸,会危及人身安全。”

    “没事儿,我去劝劝。”华叔说完就离开了。

    见他走远,一个看着火焰燃烧却不能救火的青年急起来了,“队长,咱们真的就不管啊?”

    硬生生把职业反应忍下去,真憋屈。

    “他们跟上面打过招呼了,我们就别管了。”队长说。

    “听说这半山别墅两三个亿呢,说烧就烧了。”青年说道。

    “有钱人就这个揍性,仗着钱多就可劲儿炫富,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一样,真他妈膈应。”一中年男人鄙夷地啐了一口唾沫。

    “刘哥,人家烧的是自己的房子,又不是你的房子,你在这儿生哪门子气?JC每年在慈善项目投入的金额占年产值的三分之一,这也是炫富吗?”面庞稚嫩的小青年反驳他。

    叫刘哥的男人一听就不乐意了,冷哼一声:“我说邱子,JC给了你多少好处啊?你上赶着去舔?”

    “我不像你那么仇富,成天到晚只盯着别人的坏处看,是生活不如意,没处发泄怨气吗刘哥?”邱子不甘示弱地回怼他。

    刘哥迈着步子,几步走到他面前,邱子也站起身来,不卑不亢地看着他。

    眼看下一秒就要打起来了,队长不悦地咳嗽一声:“行了,一个个的就会窝里横,人家赚那么多钱是人家的本事,你要是心里不痛快,你也赚那么多钱去。”

    众人不吭声了。

    徐泠洋坐在台阶上抽烟,垂着脑袋看不清脸,只有烟头的火光在寒风中摇曳,火焰映照着宽阔的肩膀,显得整个人孤零零的,格外寂寥。

    火光冲天,半山别墅已经看不出原貌了,华叔长叹一声,这套房子的价值比不上澳洲那套房子的零头,没什么好惋惜的。

    他怕的是,这只是一个开端。

    华叔不知道林煜在电话那头说了什么,总之电话挂掉之后,徐泠洋在沙发里坐了半天,脸色冷得像六月寒霜,回过神之后就开始砸东西,玻璃陶瓷,能砸的都砸了,又从车库里拎了一桶汽油,混着厨房的菜油,全部洒在屋里,然后把打火机丢了上去。

    华叔他们全程站在一旁看着,没一个人敢劝,没一个人敢拦。

    若是换成以前,他们也许会尝试着劝两句,但今时不同往日,以徐泠洋今时的身份地位,没有人能劝得了他,陈渐程都不行。

    “少爷,要不,咱们回澳洲吧,回家,休息一段时间……”

    华叔话还没说完,徐泠洋嘴里的烟猛地熄灭了,烟头掉在地上,火光很快被吞噬在寒风中。

    徐泠洋把脸埋进臂弯里,声音微弱:“家?我哪儿来的家?我没有家……”

    他好像哭了,但是华叔没听见声音,可能是淹没在了火焰中,他只能看见徐泠洋颤抖的肩膀。

    是啊,徐泠洋没有家,生下来父母就去世了,奶奶也去世得早,姑姑呢,又因为自己的问题,常年待在中洲岛。

    徐泠洋从小就被长辈们寄予厚望,承载着无数希望成长,每一步都走得无比沉重,他活在黄金铸造的笼子里,是被黄金笼保护的雏鹰。

    当恶鬼将黄金笼打破,准备将雏鹰分食殆尽的时候,他却振翅高飞,翱翔九天。

    保护他的黄金笼,也是束缚他的镣铐。

    十年前徐泠洋就领教过社会最黑暗的一面,领教过人性的丑恶。

    幸运的是,他熬了过来,他不是雏鹰。

    只要有反对的声音落进耳朵里,或者被他撞见,那人不死也得扒一层皮。

    世界敢以痛吻他,他就敢反手给世界一嘴巴!

    这么多年,他就是这么过来的!

    徐泠洋抬起头,从兜里摸出手机,通讯录一翻到底,指尖落在一个号码上,他犹豫了两秒,拨了过去。

    趁着电话还没接通,他站起身,对华叔说:“你先留在深圳,把严琮调回国。”

    “好。”华叔回道。

    电话接通了,徐泠洋顿住脚,回头看了一眼被烧到只剩轮廓的半山别墅。

    这房子不行,他要换个大的,金丝笼最好。

    “喂,天翊,帮我办件事……”

    火盆里的炭熄了几块,房间的温度降了一点儿,江央睁开眼睛看着对面床上的男人。

    林煜睡得不太安稳,辗转反侧,入了深夜才睡下,纤长柔软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在火光的映照下在,影子在脸上晃动,白净的面庞洒上了一层温润的光,鼻尖透粉,手搭在床沿上,指尖折射出淡淡的金光。

    这安静祥和的画面让江央一时间看得有些痴,他想亲近林煜,心理的渴望驱使他将手从被子里伸出去,就在离林煜的指尖近在咫尺的时候,他顿住了。

    林煜的睡眠很浅,他只要一动,或者碰他,林煜肯定会醒,还是算了吧。

    乌黑的大眼睛蓦地睁开,小毛团子眼瞅着江央要摸上林煜的手了,它“啾”地大叫一声,张开翅膀飞了过去,想在江央的手上啄一口。

    怎料它还是只雏鸟,不会飞,这一下子直接从床头跌进火盆子里去了。

    这一幕把江央看呆了,他连忙收回手坐了起来。

    “啾啾啾——”

    随着一阵惨叫,小毛团子被火焰淹没。

    林煜猛地睁开眼睛,只见江央一脸震惊地看着火盆,火盆的火苗蹿得老高,都蹭到房顶上了,而火焰里面,啥也看不清。

    但是林煜已经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本该拿铁钳子把小毛团夹出来,可脑海中却不受控制地想象出它变成烧鸡的样子……

    “煜哥……”江央紧张咽了下口水。

    林煜正在做思想挣扎呢,小毛团子竟然没死,张着翅膀从火焰里飞奔了出来,它浑身都着火了,被烧得满屋乱蹿!

    可燃物接触到它身上的火焰,纷纷燃了起来。

    “江央,灭火!”

    林煜撂下一句话,就飞快地拎起旁凉掉的奶茶水壶,迈开长腿,几步追上还在满房间乱跑的小毛团子,把奶茶全部淋它身上去了。

    “刺啦——”

    火苗熄灭了。

    一只红色的落汤鸡完整的呈现在俩人面前。

    江央动作极快,已经拿被子把房间里燃起的火苗全部扑灭了。

    “啾——”

    小毛团子闻见自己一身的奶茶味,羽毛也黏唧唧的,心里十分不悦,张开翅膀甩了甩身上的羽毛,却还是收效甚微,它干脆炸开脖颈上的毛,一道红色的光晕在身上流转——

    然后林煜就闻见了奶茶味,还是热奶茶……

    “它,它长大了……”江央震惊地下巴掉一地。

    小毛团子经过火焰的洗礼,长大了十几圈,最初只是一个鸡蛋大小,现在的体格却已经有一只成年渡鸦那么大了,并且它的羽毛全部长了出来,红色的羽毛上覆盖着一层金光,宛若云霞流转,金色的尾羽像缎子一样柔软细长,脑袋上的三根毛也变成了一撮,还有点儿卷,跟一撮头发似的,它和丹顶鹤的脖子和爪子一样长。

    “这到底是什么鸟?”林煜越发好奇了。

    他曾怀疑过这小东西是红腹锦鸡,但是看它充满灵性的样子,实在不像凡鸟,如今浴火重生……不对,是浴火成长,难不成是凤凰?

    但它的尾羽和毛色,和凤凰实在不搭边。

    可能是喜马拉雅山脉里的神鸟吧,神秘物种,凡人没见过也是正常。

    由此,林煜更不想把它留在身边了,主要它的身份未知,会造成什么后果也不确定,还不如就放它回天地间,它是大自然里的生灵,不属于某一个人。

    小毛团子闻见自己身上没有奶茶味了,迈着优雅的步子走向林煜,和小时候那老母鸡的走路姿势判若两鸟。

    红彤彤的脸贴在林煜的腿上,它听见林煜叹了一口气,抬头望去,林煜在它疑惑的目光中蹲下身,将它抱进怀里。

    “煜哥,现在时间还早,要不再睡一会儿吧。”江央说。

    小毛团子贴在林煜颈窝处冷冷地瞟了他一眼,它现在长大了,一双眼睛生得狭长,眼尾上翘,有一股睥睨天下,怜悯苍生之感,微微一转眸,就让人对它心生敬畏。

    江央连忙撇过脸不看它。

    “睡吧,明天还有事儿呢。”林煜重新躺回床上,屋子好悬没被烧破,勉强还能挡一阵风。

    小毛团子伏在林煜的枕头旁边,微微张开翅膀遮住他的脸,顺便把自己的脑袋埋进翅膀下面睡觉去了,它身上很暖和,贴着它的羽毛睡,林煜觉得十分温暖。

    江央没说话,也倒在床上睡觉了。

    第二天,雪停了,天空仍旧雾蒙蒙一片。

    林煜随便做了点儿早饭端进储藏室,江央手脚很快把三具尸体处理好了,他俩一块儿吃了顿早饭,把三具往车上一丢,就往山上开。

    喜马拉雅山上堆着常年不化的积雪,山脚却似水草丰茂的草原。

    这冬春交融的美景林煜却没见到,可能来的不是时候吧,这几天又在下雪,开车开了四五个小时,才开到了一处没有积雪的山坡。

    江央二话不说,就下去搬尸体了,林煜也搭了把手,小毛团子就在旁边蹦蹦跳跳地看他俩忙活。

    在藏传佛教中,逝者天藏被秃鹫吃光之后,灵魂可以升至西方极乐天,天藏的规矩也多,江央把尸体背到山上去的全过程都不能回头,林煜也不能帮忙。

    尸体送到山上之后,江央就要着手分尸,把尸体切割成块,方便秃鹫分食,这个山坡没有积雪,温度也没那么高,腐rou的气息微弱,却能引来一大群秃鹫。

    虽然比不上天藏台的秃鹫数量,不过能把尸体吃光就行。

    “听说,秃鹫不吃的话,就证明这个人的灵魂不纯洁,有这个说法吧?”林煜冷着眼看江央分尸,他先分的是吉伦的尸体,下刀利索,十分熟练,像雕花一样,小刀一划,骨rou分离得干干净净。

    “是有这个说法,但是秃鹫饿了,哪儿管灵魂干不干净,照吃不误。”江央漫不经心地回了一句。

    林煜轻笑一声,“我以为你是信这东西的。”

    “以前很信,那是师父从小教给我的信仰,可是,我看见很多鲜活的生命被祭祀,他们说,神会保佑自己的信徒,可为什么要拿血rou筑成莲花台呢?”江央垂着眸子,眼中没有一丝光。

    林煜看着不远处一眼望不到头的喜马拉雅山麓,“中原有一句老话,叫杀身成仁,无论是成神还是成佛,他们的荣耀都是无辜的血rou堆出来的。”

    世人只看得见英雄,却看不见成就英雄的苍生。

    江央对他灿然一笑,“煜哥,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觉得你是拯救我出苦海的菩萨。”

    林煜笑了,“菩萨可不像我这样,杀人不见血……”

    “不,菩萨也会惩恶扬善啊。”江央真诚地看着他。

    “那照你这么说,我就跟你讨厌的菩萨是一样的,用别人的血rou筑成莲花台。”

    “那怎么能一样,煜哥你杀的又不是无辜的人。”江央说,话音刚落,他眉头皱了起来,紧紧盯着地上的rou块。

    林煜也发现了,那些围在地上的秃鹫,压根不吃那些rou块。

    小毛团子站在他肩膀上,喉咙里发出“呜呜”声。

    好像快吐了一样。

    “难道,传说是真的?”林煜惊得后退两步。

    按照科学的角度来说,最近几天都在下雪,食物稀少,秃鹫处于饥饿状态,不会对尸块置之不理,从玄学层面来说,小毛团子不是凡鸟,它代表着世界的另一个层面,大部分传说都是真的。

    那总结下来就是——他们的灵魂不干净,不配上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