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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扑向了那群杀气腾腾的人。他下手非常狠毒,一棍子劈下去的时候绝不会留情。这一股子狠劲令我目瞪口呆,他居然在短短一刻钟里撂倒了一片。地上的人虽然没有死,但个个被打得血rou模糊,染红了一地洁白的雪。而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秦漠飞的表情,他狰狞着脸眸光阴鸷地从那群人身上慢慢扫过,从左到右,从前到后,仿佛x光一样。他举着染血的棍子指着那些人,任凭手臂上的血浸透了他的运动装。“老子警告你们,谁下次敢再欺负小枫,就不是今天这样的情况了。我们秦家,弄死几个人不在话下。你,你,你还有你,给老子小心点!”我无法想象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能讲出这样的话,丝毫不夸张,他的气场足够。但随即想想,我不过十九岁,做过的坏事比他恐怖多了。我们俩,在某种程度上很相似,所以我不忍心杀他了。秦漠飞满身暴戾的气场震慑住了那些人,居然没有一个人敢反抗。他还不罢休,忽然又挥起棍子朝那大高个身上狠狠一抽,打得那家伙一声惨叫晕了过去。他这才冷哼一声转身,快步流星地朝这边走了过来。秦漠枫连忙起身跑了过去,一把就抱住了他的胳膊,“哥,哥你的手臂在流血呢。”“没事,一点儿都不疼,咱们回家吧。”“回去大伯看到你这样子会打死你的。”“不怕,我们从南院墙边翻进去,只有师父看得到。他疼我,一定不会怪我的。”“哥,谢谢你……”“傻瓜……”秦漠飞拉着秦漠枫的手从我车前直接走了,也没瞧见我的存在。我远远地看着他们俩离开,心里头有种说不出来的感慨,这些年,我好像从没遇到一个能与我肝胆相照的朋友。待他们俩走得不见了过后,我下车朝那一群无法动弹的家伙走了过去。他们被秦漠飞打得很惨,断胳膊断腿是少不了的,一个个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他们看到我过去,以为我是去补刀的,都吓得缩成了一堆。我打量了一下他们,看到他们那奇形怪状的发型和衣服,想来是一群混子。我在夜店看得太多,这些人与我而言就比较亲切,于是我踹了踹其中一个比较清醒的黄毛。“叫什么呢?你们都干嘛的?刚才怎么一回事?”“你,你谁啊?”“我问你呢,不想说?”我随手捡起了地上一根带血的棍子,好像就是刚秦漠飞用过的拿一根,上面还滴答着血。这黄毛以为我要打他,连忙就招了,连爹妈姓甚名谁都说了。原来,这群家伙是一家叫“金色大帝”的夜总会里面的打手,因为借了高利贷而找不到钱,就想到打劫秦家的人。他们瞅了很久瞅到了秦漠枫,绑架了他让对方拿钱来赎,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被秦漠飞打成了这样。我听后,顿时对这“金色大帝”夜总会产生了兴趣。之前我想过,如果要摧毁秦家,就必须先渗透他们的根基。而要实施这些事,就必须先在魔都站稳脚跟。这“金色大帝”养了这样多的打手,那规模必然是不小的,倒是可以去跟他们老板聊聊。第503章番外.念想从黄毛的口中,我了解到“金色大帝”的老板叫陈酒,是金门世家之一的陈家长子。一个城府颇深的人。我记得,在金门世家中,陈家的实力是最弱的,以经营赌坊和夜店为主。陈酒掌管的“金色大帝”是魔都最大的一家夜店。里面包含ktv、酒吧、桑拿和餐饮,自然也是日进斗金的。在这样的夜店。如果把t2-1推销出去,那势必会成为这场子里最诱人的东西。我把它列为了发展目标。不过因为t2-1的影响力太大,我暂时还没有批量生产的打算。我也怕。怕我犯下的罪孽太多,还不够mama每日念经求佛来赎罪,到时候把她连累了就不好了。黄毛几个人的事儿,我并没有报警,而是直接把他们载到了医院里去,并且还帮忙支付了医疗费。于是他们几个人视我为救命恩人,叫我三爷。他跟我讲了很多关于陈家的事儿。我才晓得秦家在生意上独断专行,惹恼了其他家族,这关系也是势如水火。秦家也就和商家的关系稍微好点儿。都还是因为两家联姻的原因。有些时候。小混混嘴里的话比任何当事人的话都来得客观。黄毛几个人一人一言,我就大概了解到了目前金门世家的发展趋势。心理有数了。我觉得,要掌控这几家比掌控秦家要容易得多,所以我改变了计划,决定先不动秦家。我约见陈酒的时候,并没有直接跟他见面,而是让老a出马,跟他抛了一根橄榄枝,先探探他的反应。这家伙比我年长几岁,城府相当的深。他是搞夜店的,早就经营过t1-1,应该赚得也不少。所以在老a提了t2-1的时候,他的兴趣立马就来了,马上跟我邀约,但我没有露脸,暂时吊着他的。在魔都逗留期间,我看上了位于世纪商贸城的这家名为rich的酒吧,它的地理位置不错,我想盘下来作为革命根据地,往后回魔都的时候,也有个消遣的地方。我打听到老板正是陈酒,于是又让老a去谈判。他可能急于跟我做生意,竟毫不犹豫地把酒吧以最低价转让给了我。我花了三千万,从他手里接过了这酒吧,名字没有改,就叫“rich”。接手酒吧的时候,我和陈酒正式见了一面,他并晓得我的真实身份,我只是说他人都叫我“三爷”,于是他也尊称我三爷,对我还毕恭毕敬的。其实我晓得他这人也是个认钱不认人的主,他之所以对我示好,是因为t2-1还没有批量生产出来,而老a给他调研市场的样品他已经用完了。陈酒还有个弟弟陈魁,比他小一岁多,但两人习性不一样。陈魁主掌赌场,是一个脾气暴戾的人。这家伙是个亡命之徒,我一看就知道,因为他身上又一种和白鲨一样的戾气,但他的智商比不得他。我接触他们俩过后,也暗地里找人调查了一下,一动一静,也是一对不好惹的刺头。我想要掌控他们,估计也就只有互利这个筹码了。而互利的最根本,无非就是走私、毒品以及军火。这些东西对我来说都垂手可得,所以我前期跟他们合作了一次,让他们看到了一点儿蝇头小利。当然,我所谓的蝇头小利,比起他们开夜店要多得多了。我看得出这一次合作过后,这兄弟俩对我就刮目相看了,很诚服。当然这也可能是表面上的,我倒是很不以为然,毕竟引起他们关注了。我在魔都这边呆了近三个月,m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