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乐读小说 - 言情小说 - 不小心,搞大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6

分卷阅读16

    女……”周家小弟周惟瑾不厚道地斜睨我一眼,“这世界上没那么多被门夹到脑袋的精英了吧。这事真是越想越悲剧。”

我们家重男轻女的传统从名字上可见一斑。我的名字,周小琪,大路货,在街上喊小琪,十个妞怎么也得有三个回头。周惟瑾就不同了,他这个名字听上去就很有点二流言情男主角或者一流言情男配角的派头。我一直很羡慕周惟瑾的名字,除了被罚写各自名字的时候。

周惟瑾小我三岁,三岁是个坎。他小学毕业的时候我初中毕业,他初中毕业了我又高中毕业,中学六年都没碰到一起。他的青春期少了我这个大姐的合理引导,朝着不良少年的方向一路狂奔。我仍然记得他二年级我五年级的时候,他留着meimei头,我剪了男发,看上去据说不像姐弟,比较像兄妹。放学的时候我去他班上接他,那群非主流都会起哄喊:“周meimei,你大哥来接你了!”

这一句话就得罪了两个人。那时候周惟瑾小盆宇还羞涩得很,被人欺负了只会泪奔,我作为一个五年级的老油条,怎么都不能让几个小的欺负了去!作为一个优秀的少先队队员,欺软怕硬是优良传统,以大欺小是传统美德,作为一个有原则的少先队队员,我打那些小男生从来都是徒手的!

我多么怀念躲在我背后瑟瑟发抖的小周惟瑾啊,可惜不知道啥时候他突然入了邪教,理了个板寸头,打人像切西瓜,高中的时候我被人欺负,他带着一帮兄弟直接冲进我们学校,把那群女生堵在角落里,表演双节棍和胸口碎大石……

那一回轮到我躲在他背后瑟瑟发抖了,也终于意识到我家小老弟长成纯爷们。毕业的时候我带秦征回去见家长,他才上了一年大学,就像被大学上了四年那样苍老,故作深沉地和秦征握了握手,隐隐还有些敌意。

当然,我不会自作多情地以为是什么恋姐情节之类煽情的玩意儿,周惟瑾对秦征的感情和广大学生同胞是相似的,那是一种本能的阶级仇恨,来自学校底层差生对模范优等生的仇恨。这一点他真不如我心胸宽广,只有像我这样化戾气为祥和,才能打入敌人内部,化敌为友,构建和谐社会。

对于我的说法,周惟瑾嗤之以鼻:“是你被他打入内部了吧!”

我觉得,周惟瑾真被大学给上了,一开口就隐约能听到“雅蠛蝶”的声音。听说青春都有保质期限,那周惟瑾的青春就跟人民日报一样隔夜作废了。

我家在郊区,离机场半个多小时车程。周惟瑾把车开入车库,我掐着秦征下班的时间打了个电话过去,他那边听上去似乎很忙,我说了两句就挂断了。

周惟瑾帮我扛着行李,冷睨我说:“大琪,你真是个包子。”

因为他不屑于叫我jiejie,我又不许他喊我小琪,于是折中一下喊大琪。对于他这项指控,我讪笑认了。他又凉凉追加了一句:“rou包子打狗。”

周小琪打秦征,有去无回……

老妈陪老爸去医院做检查,俩老每半年都要例行检查一次,老爸最怕的事是人还没死钱花完了,所以拼命赚。老妈最怕的事就是人死了钱没花完,所以拼命花。用周惟瑾的话说,这也叫优势互补、资源优化配置,而且还为GDP做出巨大贡献。

客厅门开的时候,我正盘坐在沙发上边吃面边看电视,掀了掀眼皮看进来的俩老,我咧嘴抬手,说:“嗨!”

老妈三步并作两步上来朝着我的脸就是一顿揉捏:“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啊,现在才知道回来!”

我扯开她的手做活腮运动,说:“这盆水可是你赶着泼出去的啊……”

当初我和秦征还停留在纯洁的半糖主义初级阶段,说好听点叫各自保留一定空间和隐私,不黏在一起,说难听点叫他对我呼之则来挥之即去。那时候我对他的感觉也停留在无可无不可的阶段,归根结底可能在于沈枫锲而不舍地给我打清醒剂,但是老妈更狠,她给我打超强粘合剂。

“男人就像股票,尤其是秦征那种,就适合低位入手,长期持有!你现在要做的就是不断买进,直到成为大股东!”

“一个被中石油套牢到台湾解放你都没解放的人好像没什么资格跟我谈股票……”我懒懒回了她一句。

结果被她连哭带唱斥责为不孝,我头疼地认输了,后来双方家长见面的时候,她已经和对方俨然一家人了,差点没那时就让我们把证领了——估计她现在都有些后悔了。

“爸妈不能养你一辈子,秦征这孩子,我看靠谱。”

吃饭的时候,老妈还在一边夸秦征的好,另一边问秦征最近在干什么。我老实汇报了几句,周惟瑾皱着眉插嘴说:“不第一时间回来领证,算什么靠谱。”

我帮他辩白了一句:“他一时脱不开身,十月回来。剩下一个月了。”

老妈也帮秦征说了两句好话。果然丈母娘看女婿总是比较宽容的,她对知识分子的那种推崇是我们家其他三人所没有的。我们家学历最高的人是我,大学毕业。周惟瑾次之,大学在读。我爸第三,初中毕业。我妈,小学没毕业……秦征爸妈都是大学教授,书香门第,高级知识分子,老妈是本着优势互补的算计让我嫁给秦征的,但是周惟瑾以遗传概率论打击我妈,表示我们姐弟在智商上貌似都遗传了我妈。

老妈大手一挥,豪气干云:“就算遗传你妈我又怎么啦?能套牢别人也是种本事!”

她这辈子想生个知识分子当儿子的愿望是没能实现了,如今好歹算是有了个半子。她自诩认字虽不行,看人眼光还不错,坚持认为秦征是棵值得吊死一辈子的树。

我觉得等沈枫来,两个人能打死一个……

晚上睡觉前是秦征先打了电话过来,那时我已钻进被窝了。

“老秦啊……”我突生沧桑感,“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自从毕业后,我们就很少分开这么远这么久了,习惯真可怕啊。秦征不是话多的人,大学那阵子正算是恋□热,他也很少发短信或者打电话给我,往往就是两个人一起去图书馆,他有课我没课我陪他上课,我有课他没课他在图书馆等我,那情形跟高中时候的先进带后进一样。后来毕业了同居了,抬头不见低头见,跟聊天比起来,他似乎更喜欢抱着我闭目养神……

“今天坐了那么久飞机,还不累吗?”秦征的声音在晚上听来有种低沉的柔和,很是催眠,我能想象他戴着耳机讲话,眼睛却仍盯着笔记本屏幕。

“还好还好……”我翻了个身,把床头灯调暗,在这样的环境里听他说话更加荡漾。“秦征啊,你确定你姓秦吗?你确定你不是我妈失散多年的儿子吗?说不定在医院抱错了,为什么她好像比较疼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