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乐读小说 - 耽美小说 - 被标记的金丝雀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25

分卷阅读225

    个奇迹,也是秦冕最爱的建筑师之一。男人当即将花塞给对方,摸出手机查看路线。

“你现在追过去说不定还能碰见……”高扬被一大束鲜花遮了眼睛,待他把花挪开,眼中只剩这人风一样的背影,“欸,我还没说完呢!他明天的飞机,你最好能找到他啊!”

从关西辗转直岛,坐了新干线还得换船。秦冕一刻不敢耽搁,在地图上勾出所有白鹿可能会经过停留的地点,打算挨个挨个地搜寻。

从中午找到日落,从两个美术馆找到BenesseHouse。穿过狭长的入口通道,被透过冰冷水泥墙体的圣洁光线指引着不停向前。他见到无数个跟白鹿相仿的清瘦背影,像是一场漫长而庄严的追逐。每一次都忐忑又谨慎地朝对方靠近,每一次都怀揣最诚挚热烈的期待,而每一次转过头来的都是一张陌生还诧异的脸。

他们都不是他,男人有些灰心。

穿着一身不便行动的正式装扮,参与一个没有结果的找人游戏。头发乱了,眼角倦了,也许他们曾在妹岛和世设计的客运码头擦肩而行;或是绕着藤本壮介的笼子,以同一方向转圈而去;蜿蜒的沿海公路根本不给人细致搜寻的机会,灰白的博物馆墙更是个轻易令人穿插错过的最佳遮蔽。

秦冕目光沉着,停在码头的风里,不远处的尽头是草间弥生标志性的南瓜。太阳不久后下山,最后两班游船即将起航。男人奔波了一天,没顾上风景也没顾上餐饭,视线一刻不停地穿梭于人群,丝毫不甘放弃这场绝佳的遇见。

直到踏上回程的船板,他疲惫极了,泄气的念头终于将人压倒。如今的白鹿飞得太高,他可能真的追不到他。头顶盘旋过一只雪白的海鸟,由于距离过远,始终是抹看不真切的缥缈幻影。濑户内海随着日光隐匿缓缓沉沦,从漂亮的湛蓝过度到深沉的灰青,是个令人惆怅的渐变色彩,时而丰富,时而空敞。

等待下船的时间被周围嘈杂的人声闹得难熬。就是这样不经意的松懈时刻,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视线可及的端头,只是一瞬,是个戴着鸭舌帽的年轻男人。可来不及抓着第二眼,鬼魅的影子已经完美融入人群。

秦冕下船就开始跑起来,拨开重重的人群,没有目的地地奔跑。跑到皮鞋磨破了脚趾,腿软得几乎站不住时,那个戴着鸭舌帽的背影终于出现在前方五十米的位置。

本该一口气追上的秦冕却突然迈不出脚,喘着大气放慢节奏,渐停渐走。像被一种前所未有的狂喜袭击在地,又怕再次等待他的,是另一场精彩纷繁的错认。

“白鹿……”他颤抖着念出那人的名字,可惜声音太小,只有他一个人听见。

男人强抑快要蹦出胸口的心跳,一步步挪动,他估算着两人间的硬距,舍不得再缩小也舍不得放大。当眼前背影即将消失于下一个路口,秦冕终于慌了,慌不择路找回自己的声音,不顾一切地吼了出来。

“鸣鸣!”

前方的男人没走两步果然停下。他动作一顿,应声回头,仿佛时间都跟着静止,然后飞快倒流。

白鹿转过脸来的瞬间,正好有夕阳滑落身后的天空,最后一抹柔和的橙红温柔泻下。乌鸦张开丰满的羽翼略过头顶的日本松枝,扔下一声长鸣潇洒地破空而去。

白鹿抬头向黑鸟看去,线条锋利的侧脸轮廓在暖色光晕里柔和得像一滩化开的水。

秦冕喉头一抖,眼前恍惚还是那张一如十年前的美好脸孔,这张脸的主人还是那个自己深爱的少年。

他好像不一样了,又好像从没有变过。

他目光含他,像光源氏含着心爱的紫姬,千回百转,她仍旧是光公子最爱的女人。

秦冕一步步走近,最终停在坡道起点的位置,像一场崭新的旅程始于无名山冈。

“鸣鸣,跟我回家吧。”

这一次,我好像学会如何去爱你了。

(全文完)

第一百二十四章番外一采访

秦冕洗完澡出来,边走边系浴袍的腰带。没手擦干头发,却顺势给自己点上一支烟。

小鹿对着茶几上震动的手机嗷嗷直叫,男主人走过去一掌拍开碍事的狗头,“再叫,拿你炖粉条。”

这狗是白鹿留下的东西,秦冕一直无条件惯着,吃啥给啥,吃多少给多少。三餐都有大rou,不吃蔬菜也不碰粗粮,若不是何亦实在看不下去,强行控制,估计早就吃进了隔壁的宠物医院。

男人看了眼来电显示,是工作上的事情。不多犹豫,掐断关机一气呵成,同时还给自己开了瓶冰镇啤酒。所有东西都准备妥当,才舒适地窝进沙发,看一栏重播的访谈节目。

那是白鹿上个月跟格森在非洲回访时临时接受的一次采访,据说录制结束的当天,两人又赶最近的航班直飞纽约。白鹿如今已是志愿者协会的形象代言,全世界乱跑,比秦冕的行踪还难以琢磨。

此时他再想见他一面,比登天都轻松不了多少。

这期访谈的内容除了与。电影相关,更多的则是各种针对格森和白鹿的私人问题。

格森的作品风格多年以来自成一体,他什么人都用过,却唯独不用演员。这导致他作品中的主角大多是没有记忆点的普通人,是转头之后就再也想不起来的一张脸。

于是观众可以记住他镜头中的所有故事,却轻易忘干净了那些故事里的主角。

无数痛心疾首的评论者们都毫不婉转地批判过:格森或许并不是故意为之,他的审美可能本来就有毛病。

当然,对大师级别的艺术家强加一个‘普通人的审美观念’,本身也是一件非常失礼的事情。

当主持人用玩笑的语气问他,为什么这回选了白鹿这样一个颜值极高,直接打破他先前所有用人风格的男人做主角时,格森面对镜头一脸困惑。他说所有人在他眼里都长同一个模样,他也并不觉得白鹿的长相有多漂亮。

顶着主持人诧异的目光,格森突然一脸疼痛地捂住胸口,用掺杂着一点非洲口音的美式英语说,“我只知道我身边这个男人有一颗极其美味而瑰丽的心脏。”

他说他找人用的不是眼睛,是心眼,是看对方头顶的那一股气。要么俗气,要么晦气,要么灵气,要么仙气。

“放他马的屁。”秦冕啧嘴,毫不客气地在场外给予评价,抻腿同时还不小心踢翻了脚边的垃圾桶。

他如今看这个男人极不顺眼,准确一点地说,他看所有出现在白鹿身边的男人,都不顺眼。

问完格森,主持人又问坐他身边一直微笑的白鹿。问他过去的经历,参加志愿者的初衷,身上各种伤疤的来历,包括他曾说自己做过的需要看人脸色的工作……

白鹿情思敏捷,在不泄露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