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乐读小说 - 耽美小说 - 如何与意难平共处180天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2

    他斜我一眼:“难道都看上谢佳琪了?”

我皱了皱眉,寻思他怎么张口闭口谢佳琪谢佳琪的,开他玩笑道:“说真的,真不是你自己看上人家了?”

结果蒋三七支支吾吾半天,大概意思想说谢佳琪长得像他某个前任。

我心下了然,虽然很想吐槽蒋三七这个土到掉渣的剧情线走向,但还是连忙举双手澄清我本人和谢佳琪毫无关系。

不过谢佳琪真的厉害了,或成有史以来自己拆自己追的CP第一人。

“说你和路择远呢,”蒋三七这才调整好心态,顾左右言他:“总扯我干什么?”

我叹了口气:“我俩什么可说的?”

蒋三七捏着下巴,一脸认真:“要不是看上同一个姑娘了,俩男的还能因为什么吵架?”

“多了去了,打游戏坑,生活习惯差,或者空调开不到一个温度,什么不能吵?再说我们怎么就吵架了?”我翻白眼:“我他妈就没见过你这么八卦的rapper,忒给说唱圈丢人。”

“谁八卦了?”蒋三七死不承认:“没吵架路择远三天两头跑厕所抽烟?练肺啊?”

我一阵紧张,连忙追问:“你怎么知道的?”

蒋三七摆摆手,一脸全厂可能就你不知道的样子。

“挺多人都抽的,”他说:“一般在主楼顶层的洗手间,你没去过可能不知道。”

我以前也抽烟。正常来讲我那时候的性格不抽反倒更奇怪,后来开始写歌唱歌,为了保护嗓子,几年下来慢慢就戒掉了。倒是路择远,上学的时候从没见他带过一枚打火机,留洋几年倒是学了不少。

跟蒋三七分开后,我也没回宿舍,独自又去了主楼,找到他提到的那个洗手间。

走到门口隐约听见里面交谈的声音,烟草的味道也正持续向外扩散。

其中一个是路择远,另一个仔细辨认了一下,有可能是左清秋组的胡笛。

我对胡笛了解不多,印象里他年龄不大,长得白白净净,因为名字的关系,特别喜欢。

他们聊了几句街舞,我听不太明白,后来又聊到最近听的音乐,胡笛似乎分了一只耳机给路择远,两人安静了一会儿,又相互荐了几首歌。

胡笛一支抽完,问道:“你的除味剂借我用下。”

“外套口袋里,”路择远说:“自己找吧。”

他们聊起天来没什么芥蒂,甚至比我和路择远之间的交流更自然。实际上,路择远和大部分人都能如此交谈,反倒好像是跟我讲话时比较反常。

他优秀,又没什么架子,后台还被传得云里雾里,应该有不少人都想和他交个朋友,从左清秋的态度就能很明显的看出来。

当然,我也不至于这么小心眼,觉得所有接近他的人除了我都心怀不轨。而且仔细想想,我好像才是比较心怀不轨的那个。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过后,胡笛按了几下喷雾,喷口发出短暂的几个气音,路择远突然毫无征兆的轻笑起来。

“谢了,”胡笛说,又把除味剂放回口袋:“你突然笑什么?”

“JoyDivision有首歌,”路择远道,随口唱了几句,说:“前奏这里,乐队录音的时候就是用一瓶喷剂对着麦克风采样,来收那个‘呲呲’的音效,看你按那个就想到了,那首歌也很不错。”

“酷,”胡笛说,语气听起来多少有些敷衍:“先走啦,回头找来听听。”

脚步声响起,我迅速躲进走廊的拐角。

胡笛推开门走出来,拉起胸前的衣料嗅了嗅,确保没有什么异味后才放心离开。

我站在原地,刚刚一切强行心理安慰全都作废,全身心只往一处钻着牛角尖。这首歌也是我自己很爱的一首,他既然懂音乐,怎么从不跟我聊这些?

而且他分明好轻易就能在别人面前唱歌。

我顺着楼梯上了天台,之前被路择远说不想认识我的时候,也是在这儿躲掉镜头哭了一场。这次倒没哭,就坐在栏杆上吹风,已经很晚了,我衣服穿得也不厚,还是有点冷的。

我和路择远的角色对调,以前我是万众瞩目,乱七八糟的朋友一堆,身边不缺爱慕者的那个。现在是路择远,我也许只是他众多仰慕者中的一个。

是离他最近也最远的那个。

不知道路择远是不是也经历过这个阶段,小心翼翼的,任何一点点小小的征兆都忍不住被放大了解读,埋在心里暗暗快乐或是独自感伤。

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样的勇气,才决定把珍贵的少年心事,捧在手里交给我。

暗恋啊。

明知我们隔着个太空。

仍然将爱慕天天入进信封。

通向天台的门被缓缓推开,四周黑漆漆的,身后楼梯的灯光把他照出一个模糊的剪影,我从栏杆上跳下来,突然有些开心。

“就知道你会在这儿。”他关上门,缓缓开口。

我认出声音,雀跃的心恢复了冷静。

“你心情不好。”展书佚道,朝我晃了晃手里的两罐啤酒,“以前就这样,不高兴就爱往高的地方跑。”

第21章第一次公演(五)

我接过展书佚递来的啤酒。.

“你室友在到处找你,”他扯开拉环:“都找到我这儿来了。”

“是吗?”我说:“你这么晚怎么还没走?”

“不忙的时候偶尔也会下,”展书佚说:“沾染沾染年轻人的气息。”

我一脸嫌弃的看着他,像在看变态。

展书佚从我的眼神里看出端倪,连忙否认道:“别瞎想成吗?我在你心里再怎么老jian巨猾,也不至于潜规则十八/九岁的小男孩儿吧?”

我恢复神态,握着易拉罐仰头喝酒,实际上他掰着指头算,也就比我大了一年零八个多月,货真价实年少有为。

好吧,也不算特别货真价实。早期公司为了做红展书佚,下作的事儿也没少干,他不可能全然不知事情是怎么运作的,就是默认了。想想熬过去那个阶段,迎接他的是柳暗花明的新世界,公司也借他赚的盆满钵满,win-win。相比之下我这不乐意那也不乐意,还偏不信命,总觉的硬刚也能给自己刚出一片天来,结果到现在啥也没有,曾经看不上的事情该做还是得做,也不知道图个什么。

啤酒刚从冰箱拿出来,上面还结着水珠,一口下去从天灵盖凉到脊柱骨,又一阵风刮过来,我情不自禁就打了个哆嗦。

眼看着展书佚打算把外套脱给我,我制止了他,推辞说,哥,别了,放着十八/九的不潜潜二十多的没劲了吧。

展书佚还是执意脱了外套,跟我斗嘴:“齐悠扬,别他妈往自己脸上贴金。”

他把衣服给我,一脸你爱穿穿不穿拿着,我也不好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