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乐读小说 - 耽美小说 - 我扔了meimei的书后穿越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59

分卷阅读259

    ,因为郑之南比较顺从,慢慢的亥也放他去采一些果子或者捡一些柴,这些活都是郑之南要求的。

他想多观察一下周围,以及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东西。

他想把亥弄晕。

还真叫他找到了一种有毒性,但毒性并不高的果子。

长得和之前他吃的野果很像,他摘完立即吃了一个,瞬间就觉得有些眩晕,后来才发现,摘得果子和之前的果子不一样,之前的果子的叶子是心形的,这次遇到的野果,叶子是椭圆形的,纹路也有所不同。

如果不看叶子的样子,果子几乎分不出区别来。

当眩晕的劲儿过去了后,郑之南等了一会儿,没发现什么副作用,郑之南又试吃了一下,果然是因为吃了果子的原因才眩晕的。

想到亥的体型,量必须得大到能把他迷晕过去,于是郑之南把这颗小树上成熟后的野果全部摘了下来。

正文第110章chapter110

虽然亥没对他做什么过分的事情,但是郑之南实在不想和他回他的部落,等回到他的部落,那不结合在一起都是不可能的,肯定会被按头结合啊。

而且这几天的相处,从亥对他的在乎来看,他也看出来亥不是他的攻略对象。

留下来只会让他更难发展别的剧情。

郑之南只得想办法在不伤害亥性命的前提下,将他弄晕过去,然后逃离他的身边。

他不敢说他要走,如果说了,亥肯定不会再对他放松戒备,甚至可能会立即要把他给办了。

这种风险郑之南不想尝试。

所以为今之计就是在亥还没对他生出防备心理的时候,离开他,不靠这种手段的话,他根本不可能离开亥,不是迫不得已,他真的不喜欢干这种事。

只能在心里说声抱歉了。

郑之南摘好果子后,把两种果子都混在一起拿到河边清洗,随后才用叶子裹住抱回山洞。

现在他们已经换了地方,亥似乎要回到平原去,那么他离开的时候就得朝着相反的方向走。

不然总有一天会被亥追上。

这么思索着,郑之南回到了山洞,这个时候亥还没回来。

他守在火堆前,颇有些心绪不宁。

因为他不知道这个野果对不对兽人有用,万一只是对他有眩晕的感觉,对兽人无效,那就尴尬了。

左思右想的时候,亥拿着今日弄到的猎物回到了山洞。

这次亥准备的很丰盛,丰盛到足够他们待在山洞里一天一夜不出去还有富余。

他弄这么多东西是想今晚就和郑之南结合。

郑之南一看到他带回来快跟小山差不多的猎物心里就一沉,面上白白的。

因为他隐约猜到了一些可能。

难不成亥想今晚就…

如果说之前想把亥弄晕,郑之南还有些小愧疚和不安,现在看到亥的神情和食物的数量,他就不这么觉得了。

现在只有庆幸。

还好他最终还是决定将亥搞晕过去。

等亥把rou烤好,两人吃完rou的时候,亥已经迫不及待想把郑之南往里面的石床上带,郑之南看着还没动的野果说:“这些果子都熟透了,不吃完的话,明天肯定会坏掉,我刚刚已经吃了一些,吃不下了,你把这些全部吃了吧。”

亥不疑有他,寻思着吃点野果,嘴巴也好闻点,当郑之南把全部的野果用叶子包着递给亥。

亥直接倒进嘴里嚼吧嚼吧咽了。

然后不由分说的把郑之南扛起来放到床上,脸上都是不言而喻的激动。

“我要你!”

亥忍了这么久,早就忍不住了,忍到今天,已经算他自制力很强了。

说完就贴上去亲吻郑之南的嘴,把郑之南吸的都快窒息了。

当这吻结束的时候,郑之南眼冒金星,眨了好几下眼睛才看清楚亥正在做什么。

他把他身上新的兽衣给扯了下来扔到一边,开始摆弄他的手和腿。

郑之南万念俱焚,以为自己要慷慨就义,野果对兽人无用的时候,情绪激动的亥忽然身体一软倒在了他的身上,差点没把他压死。

这个毒性也太慢了吧!

差点以为今天就要栽在这里又忽然成功了。

大起大落的心塞。

郑之南不敢耽搁,费力的把亥推开,穿好衣服跳下床,本来想立即拿着东西跑掉,想了想还是伸手探了探亥的鼻息,想确认一下是微弱还是正常的。

还好,呼吸正常,就是睡着了而已。

他吃了那些野果到现在都没问题,也算是以身试毒。

也不知道毒性多久,郑之南不敢再耽搁,生怕那点野果的量并不能维持多久。

背着弓箭,其他什么都没拿。

逃也似的往外跑。

他没有朝相反的方向跑,亥这几天一直走的方向是朝东,他改朝北,免得亥往回找他,他的脚程,怎么着也费不了多久。

所以北或者南是个不错的选择。

如果亥不走寻常路朝北的方向找他,那只能算他点背了。

郑之南就这么毫不停歇的跑了一天一夜,翻了一座山后才停下来,路上吃一些野果和根茎类的食物果腹,都不敢停下来。

翻了一座山后,郑之南才没有那么着急。

现在天大地大,如果亥朝北找他,那么不论他怎么走,都会被追上,如果亥先朝其他方向找,等折回重新选择方向找他,也得费几天功夫。

所以现在不用太着急了。

他现在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找到一种草或者野果,提取里面的汁,看看什么染色比较持久。

在比对了三种草的汁液和五种野果后,郑之南怎么都没想到会在一种黄色的花上找到自己满意的颜色,而且持久度也比其他几种要好。

就算洗澡后,皮肤的颜色也只会比最初涂抹上的颜色淡一个度,不多洗几次是洗不掉所有颜色的。

而且多涂几层还会加深肤色,如果说之前是只是黄色,他多擦了几层后,就是黑黄色了。

肤色一变,人的样貌甚至气质或多或少会被拉低一些,没有之前那么亮眼,何况郑之南还用自己制作的骨刀把眉毛给剃的稀疏凌乱,这样脸看上去更是逊色很多。

虽然皮肤还是那么光滑,但肤色看起来脏脏的后,也没之前那么吸引人了。

郑之南采摘了大量的黄色花朵,把全身都涂抹了两遍,连脚趾缝都没放过。

一度郑之南还担心这些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