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乐读小说 - 耽美小说 - 我扔了meimei的书后穿越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84

分卷阅读484

    主的爷爷看郑北扶不上墙,给郑北讨了一房媳妇,媳妇也就是原主的母亲,是个能干的,长得也标致,郑北太懒,学不会罢了,郑北的媳妇倒是学得快。

这些郑之南一开始不知道,也是生活的久了,东拼西凑从一些人的嘴巴里知道的,酿酒的工具有一些还堆在柴房里。

所以郑之南会酿酒也不奇怪,原主的娘是在原主六七岁才去世的。

那个时候凌崇似乎还没来郑家村,不知内情,加上和郑家村里,除了顾大夫外,都不熟悉,郑之南有信心几句话就把凌崇给敷衍过去了。

凌崇不太清楚郑家爷爷辈以上的事情,但是郑之南和他说酿酒的事情,甚至爷爷太爷爷还有他母亲的事情后,他就一点怀疑也没有,他本身就知道郑之南有多聪慧,能小小年纪就记住爷爷奶奶还有母亲所做的事情,郑家的酿酒方子,想重振郑家从前的事业,他相信他,也支持他。

他没有把郑之南想象中瘦弱的必须关在家里洗衣做饭的存在,他把郑之南当成一个男人来相处。

没有答应郑之南和他一起去打猎,是因为这的确是个危险的工作,需要一定的技巧和身手,甚至经验,在凌崇的眼里,郑之南虽然现在身体素质提升了,但和他这种皮糙rou厚经验丰富的猎手比起来,他是完全的小白,真的答应了才是置他危险与不顾。

所以他没答应郑之南打猎,但当郑之南提出来想酿酒来卖的时候,他就直接应下了,准确的说不是应下了,而是赞同,他不认为自己有权利去决定郑之南能不能酿酒,所以他在这上面只是提出了自己的赞同票。

因为这不是个危险的事儿,他能体谅郑之南想和他一起为家里cao劳,一起奋斗,但也分做什么。

他会打猎,所以干这个,身手好,躲得过去危险,可郑之南就不一样了,他只是个普通人,没干过这个,抓个兔子,叉个鱼,玩闹一下就行了。

郑之南一开始跟凌崇说这个的时候,还担心他觉得自己从前没弄过是瞎胡闹,会拒绝,没想到直接就点头应下了。

颇有些“你随便整,有事我给你兜着”的感觉。

也没问他关于酿酒的事情。

虽然凌崇没说,但郑之南主动提了那么几下关于酿酒的事情,提了爷爷奶奶,提了母亲。

凌崇听完握了握他的手,表达了支持,也知道他母亲死后他的生活有多艰难了。

“你想做就做,你说的那些东西,图纸画出来后,能做的我做,做不来的我请人做,会争取早点做出来,让你早点开始弄。”

“你就不怕我浪费粮食,做的不够好,卖不出去?”

“什么事情都要试一试,不是有句话叫万事开头难?何况你家里从前有这个基础,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要做这个,那我肯定会先说让你去学一学再来做,既然你会,我就只剩下从旁协助,然后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因为凌崇的支持,郑之南决定给凌崇做点自己会做的东西,奖励他一下。

同时也是在改善自己的生活。

在古代其他都还好吧,茅厕简陋了点,丑了点,没有现代设备,权且都忍了,只有这吃喝太痛苦了,除了盐和油还有蒜,基本没有其他作料可以用,能用的实在太少,光盐和油做出来的东西,吃的多了,别人习惯了也不觉得,他这个吃过无数美食的人怎么受得了日日三顿这么吃。

肯定要给自己找点乐子。

头一个就是做酸菜,酸菜其实好做,比做辣椒酱还简单,就是腌制的火候问题。

酸菜需要时间,辣椒的材料就简单多了。

他之前在顾大夫那里看到过辣椒,也认出来了,但是奇怪的是,顾大夫只是把它当一味药材来用,其他人也不知道他的吃法。

郑之南知道后就要了一些种子,还有一些干辣椒,当药材收来的一些,能够做个半锅,然后分装成几瓶。

他看凌崇平时的饮食偏重口,想必也一定会喜欢吃辣椒酱。

辣椒种子这个时候适合育苗,现在种上,夏天就刚好可以采摘。

在房子附近开辟的菜地里种好辣椒还有其他蔬菜,郑之南把让顾大夫收集来的干辣椒从麻袋里倒出来,开始清理,去头。

辣椒在这个世界不叫辣椒,叫番椒,一直以来都是用来观赏和作为药物。

当郑之南在顾大夫那里看到辣椒的时候,可以说是很激动了。

其实他没有嗜辣的爱好,但也不讨厌吃辣。

但这是在物资丰富的现代的时候,现在物资这么匮乏,尤其是吃的用的,吃久了,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能有一些辣椒酱拌饭,肯定还能多吃一碗饭。

瞬间不嗜辣的人,也想天天吃点辣调剂一下饮食。

一开始顾大夫听郑之南要一袋子干辣椒还有些疑惑,等郑之南把辣椒酱带给他的时候,他给夫人尝了下,便觉得有滋味的紧。

顾大夫口味平时较为清淡,顾夫人则重口一些,尝一口便喜欢上了,而顾大夫尝一口还不觉得,待到晚上吃饭的时候拌着饭吃,平时一碗半便足以,那天晚上不知不觉竟然吃了两碗半,越吃越有滋味。

他也是第一次知道这干辣椒作为药物之余,竟然还有这样的作用。

因为材料有限,郑之南做的辣椒酱没有加rou粒,用的芝麻油,除了干辣椒,还准备了炸过的花生,以及姜沫和蒜蓉。

除了放盐之外还放了寻常人家不舍得用的糖。

辣椒酱分两种,一种是油制,一种是水制,油制更容易保存,因为这里没冰箱,郑之南选择的是油制,这个味道更美味一些。

虽然是第一次做,但材料就是那些,除了每个人的火候不同外,其实大部分都是这么些东西做成的。

特意买了几个小罐子,成人拳头那么大一点,装大罐的怕放久了坏掉,所以一次小小的一份,吃完了再开另一份,免得一大罐天长日久,会发霉的。

郑之南自家留了三罐,给顾大夫送去了四罐,然后给凌崇四罐拿去送人。

凌崇虽然不怎么和村里的人来往,但是镇上还是有几个朋友,卖兽皮认识的。

该给的都给了,唯独没有给自己的父亲还有继母,就当两人不存在似的。

郑娘子早就听闻郑之南腿脚恢复了从前的利落,然后凌崇带着继子又是买衣服,又是逛集市,日子过得可比在她这里痛快多了,就因为这事儿,没少被村子里爱嚼舌头根的人奚落,说她苛责继子,导致继子与凌崇在一起后便与他们断了往来。